
可回收性的兩大原則
歐盟《包裝與包裝廢棄物法規》(PPWR) 的核心是確(que)保包裝不僅“理論(lun)上可回收”,而且“現(xian)實(shi)中也能被回收”。具(ju)體體現(xian)在兩(liang)方面:
- 設計即回收
包裝必須從設計階段就考慮回收的可行性。那些使用難以分離的多層塑料或過度復雜的結構將逐步被限制甚至淘汰。簡化包裝設計,讓回收設施更容易處理,是未來的必然方向。 - 回收要落到實處
光是“設計可回收”還不夠,如果沒有完善的收集、分揀和處理體系,這些包裝依然會被浪費。PPWR 特別強調要建立現實可行的回收基礎設施,確保人們日常使用的包裝真的能夠回收再利用。
生態設計的激勵
為(wei)了推動(dong)企(qi)業采用更加環保的(de)設計,法(fa)規將把延伸生(sheng)產者責任(EPR)的(de)費用與包(bao)裝(zhuang)的(de)可回收性(xing)掛鉤。
- 易回收的材料,費用更低 ——這不僅降低企業的成本,也鼓勵它們在設計中優先考慮環保。
- 目標明確 ——到 2035 年,歐盟范圍內至少要實現 55% 的包裝材料回收率。
基礎設施:讓回收真正可行
要(yao)實現這些目(mu)標,基(ji)礎設(she)施的升級至關(guan)重(zhong)要(yao)。PPWR 要(yao)求在包裝(zhuang)廢棄物管(guan)理的各個環節建立起完善的系統,包括:
- 收集與分揀:各成員國必須建設更強大的收集和分揀網絡,例如改善路邊回收服務、升級分揀工廠,并投資先進技術,讓可回收材料能夠被更高效地識別和分離。
- 統一標識:法規將為包裝和回收桶引入統一的標識體系。“對應投放”機制能幫助消費者更準確地分類,減少回收流中的雜質,提高整體效率。
這不(bu)僅(jin)能提高(gao)回收率,還能避免原本可回收的(de)包(bao)裝被送去焚燒或填埋。

回收目標:挑戰仍在前方
有意思的是,PPWR 并沒有大幅提高回收目標,而(er)是(shi)維持現有標準。
- 現實難題:不少成員國至今仍難以達成 2025 年設定的塑料包裝回收目標,面臨收集率不足、分揀水平不一致等問題。
- 更嚴格的統計方式:自 2018 年起,回收率的計算方式更加嚴苛——只有真正進入回收流程的部分(如塑料被制成再生顆粒)才算數,分揀或清洗過程中損失的部分一律不計。這讓一些國家的官方回收率數據下降了多達 30%,凸顯了“理論收集”與“實際回收”之間的差距。
- 下一步行動:PPWR 雖然保持目標不變,但強調必須在整個價值鏈中更好地捕捉和循環利用有價值的材料。為此,從 2029 年起,成員國將實施強制收集目標,以確保回收率和再生利用率的雙重達成。
前行的道路
PPWR 是(shi)一項具(ju)有前瞻性的法規(gui),試圖讓包裝設計真正(zheng)與回收體(ti)系接軌(gui)。通過建(jian)設更完善的基礎設施、推動統一的標準體(ti)系,以(yi)及強調“可回收性落地”,它為解(jie)決包裝廢(fei)棄物問題(ti)提供了切實可行的框架。
不過,要按時實現目標,政(zheng)府、企業(ye)和整(zheng)個行業(ye)都(dou)需要投(tou)入更多合作與(yu)投(tou)資,并立即采取行動。
最終,PPWR 傳遞出的信號很明確:行業正(zheng)在告別“照(zhao)舊經營”的模式,邁向一(yi)個更可持續的未來(lai)。在這個未來(lai)里,包裝(zhuang)不(bu)再只是(shi)廢棄(qi)物(wu),而是(shi)循環經濟中的寶貴資源。

